气体灭火系统适用范围与应用场所
一、适用气体灭火系统扑救的火灾
1、电气火灾;
2、固体表面火灾;
3、液体火灾;
4、灭火前能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。
二、不适用气体灭火系统扑救的火灾
1、硝化纤维、硝酸钠等氧化剂或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火灾;2、钾、钠、镁、钛、锆、铀等活泼金属火灾;3、氢化钾、氢化钠等金属氢化物火灾;
4、过氧化氢、联胺等能自行分解的化学物质火灾;5、可燃固体物质的深位火灾。
三、应用场所
图书馆、档案馆、珍品库、电子计算机房、电讯中心、通讯室、无人值守机房、喷漆线、喷漆室、燃气轮机、变配电室、变压器室、电站、飞机、汽车库、船舱、轧机、印刷机、浸渍油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