气体灭火系统适用范围与应用场所

日期:2019-05-02 10:47:36 作者: 本站

  气体灭火系统适用范围与应用场所

 

  一、适用气体灭火系统扑救的火灾

 

  1、电气火灾;

 

  2、固体表面火灾;

 

  3、液体火灾;

 

  4、灭火前能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。

 

  二、不适用气体灭火系统扑救的火灾

 

  1、硝化纤维、硝酸钠等氧化剂或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火灾;2、钾、钠、镁、钛、锆、铀等活泼金属火灾;3、氢化钾、氢化钠等金属氢化物火灾;

 

  4、过氧化氢、联胺等能自行分解的化学物质火灾;5、可燃固体物质的深位火灾。

 

  三、应用场所

 

  图书馆、档案馆、珍品库、电子计算机房、电讯中心、通讯室、无人值守机房、喷漆线、喷漆室、燃气轮机、变配电室、变压器室、电站、飞机、汽车库、船舱、轧机、印刷机、浸渍油槽。

 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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